拐卖人口犯罪是一种非正常(非自愿、被动)的人口迁移(失踪、迫害)现象,因其社会危害性大且对个体和家庭影响深远,备受公众和学界关注。囿于中国拐卖人口犯罪问题的隐蔽性、分散性、多变性和复杂性,早前研究学科视角较为集中和局限,近10年来地理学者通过不断探索逐渐取得了一些新认识和新进展。文章从地理学相关分支学科视角,重点梳理了中国拐卖人口犯罪地理研究的主要进展、现存问题、前景展望及治理启示。研究发现:1)拐卖人口犯罪是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社会痛点,地理学具有后发优势,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通将有助于深刻理解和系统解决问题。2)早前国际语境下的中国拐卖儿童犯罪研究其实是中国刑法语境下的拐卖人口犯罪的主体性研究,中国拐卖人口犯罪具有区别于其他国家和其他犯罪类型的独特性。3)早前资料来源以民间为主,当前资料来源呈现民间与官方共现,线下与线上融合的特征,多源数据的整合利用是必由之路。4)在新冠疫情影响和寻亲途径拓展背景下,田野调查开辟出新途径,云端田野调查(云端访谈、直播间参与式观察等)成为传统实地调查与踏勘的补充性或替代性方式。5)基于数据更新验证,发现中国拐卖犯罪时空格局具有稳定性与主要路径的依赖性,热点边境地区和省际交界区域值得重点关注;未来研究将从单一转向综合:从量化转向量化与质性互补与混合,从案例数字转向个体、家庭及其社会网络,从源头转向源、流、汇结合,从人口拐卖单类型转向人口失踪多类型。最后,结合已有研究认识和当前犯罪动向,提出关于治理拐卖人口犯罪和扶助被拐与寻亲人员的整体策略与具体路径。
在地理学视角上,拐卖犯罪是一种非正常的人口迁移活动。随着人文地理学的关系转向兴起,关系地理学给拐卖犯罪研究提供一种多元、复杂、动态的拓扑关系逻辑,有助于探究拐卖犯罪现象和相关主体间的关联性与过程性。以关系地理学为视角,首先梳理关系地理学在拐卖犯罪问题上的理论张力,获得关于拐卖犯罪的关系地理学基本认知;然后从空间、地方、主体性内涵上解构拐卖犯罪以及“后拐卖”情境,进而以此为依据,总结和建构关系地理学嵌入拐卖犯罪治理与后拐卖发展干预的研究逻辑。研究发现,父权文化下的“性别”和“身体”为拐卖犯罪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市场”,作为最小的空间尺度,身体的实践是研究拐卖犯罪的重要入口,在拐卖犯罪活动所构成的关系网络中,存在着空间性的身体规训和权力割裂。同时,拐卖犯罪会带来多元的历时的影响,被拐儿童和妇女在后拐卖情境下会存在地方关系和主体间性的重构。拐卖犯罪治理与后拐卖发展干预都需要引入关系地理学视角,以“关系”视角打通逻辑思路框架。
以“Web of ScienceTM核心合集”和CNKI期刊文献为数据源,运用CiteSpace软件进行文献计量分析,梳理总结了2000年以来国内外儿童贩运的研究热点与趋势。结果发现:1)中外儿童贩运研究的发文量整体呈波动增长态势,美国的发文量位居世界首位,国外研究集中在社会学、心理学、儿科医学、家庭研究与犯罪学等5大领域。国内研究进程相对缓慢,早期研究集中在法学、犯罪学与社会学3大领域,近年来地理学领域快速兴起。2)由于区域环境与国情存在差异,国外儿童贩运包含在人口贩运研究中,更关注以剥削为目的跨国贩运,包括直接剥削与间接剥削2种方式,涉及商业性贩运、童工贩运、人体器官贩运和童婚贩运等多种贩运类型,商业性贩运与性剥削是儿童贩运的主要研究热点;国内拐卖儿童犯罪通常与拐卖妇女合并讨论,聚焦于以收养为目的的省域拐卖,诱骗养子型和家庭操控型是最常见的2种类型,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律政策与社会原因是热点关注话题。3)随着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国外儿童贩运的研究主题从贩运类型向儿童被解救后的自杀风险与福祉评估、康复回归与重返社会、儿童保护与贩运防控对策持续拓展;国内拐卖儿童犯罪的研究主题从法律政策与社会原因向时空格局、影响因素、安置回归与社会融入延伸。未来如何将儿童贩运的相关主体(犯罪人、受害人或监护人与其他社会人)与时空环境(社会环境、建成环境及周围人流环境)进行综合贯穿,从犯罪地理学视角探究儿童贩运的地理环境因素与时空活动轨迹的演变,深入解析“时-空-人”三维视角下儿童贩运的发生机制至关重要,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追踪和打击儿童贩运,为中外儿童贩运防治与管理贡献力量。
文章基于中美人口贩运历史和现状,从国家方略、法律法规、工作机构、预警系统和受害者救助与安置回归5方面,比较了两国在打击人口贩运方面的优势和劣势。结果发现,中美人口贩运治理国家方略,均是在“以人为本、协同预防、依法打击、积极救助、妥善安置”的框架下制定的。中国更多的是针对打击国内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全面性,而美国则是重点治理商业性跨国人口贩运。中国治理的特色在于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自治,一旦方略、法律法规形成,能够迅速覆盖全国执行;而美国属于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是合作而非隶属关系,加之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美国治理人口贩运问题的全国执行度、联动性还需进一步考察。最后,就中国如何应对和治理拐卖人口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具体包括:1)加大对《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的实施力度,各地需因地制宜地明确行动措施;完善与国家法的衔接并合理吸收借鉴,持续推进针对打击人口拐卖的专门立法,增强应对能力;2)加强国际合作,重视社会建设和治理跨国、跨地域人口拐卖问题;3)细化反拐工作机构,成立专门工作组,设置专项经费,畅通建议渠道;4)构建并完善“团圆系统”配套制度建设。
中国民间抱养行为由来已久,家庭送养的决策将完全改变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轨迹。囿于送养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且相关研究匮乏,亟需系统性的剖析。文章基于公益平台寻亲数据,运用社会网络、空间分析、数理统计以及地理探测器的方法,探究1981—2010年家庭送养的时空分异特征,并进一步归纳送养决策的流程及原因机制。结果表明:1)送养主体为未满1周岁女童。2)送养人数在时间上呈现“先增后减”的倒“U”型分布,在空间上主要分布在中国东部、中部以及川渝地区。3)家庭送养原因以经济贫困为主,违反生育政策的影响次之。当家庭面临狭小的生育空间时,重男轻女的思想会被强化。4)地理探测器结果揭示,人口因素是影响送养空间分异最主要的原因,自然灾害、计划生育和经济因素在不同时期产生较大影响。5)基于理性选择理论提出了多尺度下的家庭送养的影响机制,认为家庭在作理性送养决策时,往往遵循生存理性、经济理性、制度理性以及社会理性的原则。
基于Doe Network平台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和地理探测器等方法,探讨了美国1996―2021年失踪人口的基本特征、时空格局与影响机制。结果表明:1)美国失踪多发生在青少年(13~18岁)与成年时期(19~59岁),且失踪人口数量随年龄增长呈先增后减的趋势;男性失踪人数多于女性,但失踪高发年龄略滞后于女性;各种族中黑人面临着最大的失踪风险。2)时间上,自1996年以来,失踪人口的年际变化数量先呈现波浪式上升趋势,2017年达到峰值后大幅下降;受气温和节假日影响,夏季6―8月和冬季12月为失踪高发期,2―4月为失踪的低谷期。3)空间上,失踪人口在州尺度上呈由沿海边境地区向内陆递减的特征,失踪高发区域随时间推移,自东、西沿海地区与南部美墨边境同时向美国内陆推进;县尺度上呈边缘集中成片,内部零星分散的特征。4)失踪人口数量变化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主要受地区人口流动性、人均GDP、生育率以及易失踪人群基数影响,人口环境因子与经济、社会因子结合后对美国失踪人口空间分异的解释力增强,达到80%以上。5)人口失踪可用“社会失范理论”解释,社会目标和手段的脱节导致社会失范,进而诱发越轨行为,导致人口失踪概率的上升。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拐卖儿童犯罪案例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等方法探究中国亲生亲卖犯罪的时空特征与决策机制。结果表明:1)被卖儿童呈现“低龄化”特征,多以1岁以内婴儿为主,男童远多于女童;出卖人多为中青年男性或青年女性,以无业、农民和工人群体为主,主要通过熟人社会网络/特殊职业群体/拐卖犯罪人介绍、借助网络媒介主动联系、或经买家/中间人诱导劝说将子女出卖给具有强烈需求的买方。出卖原因包括经济困难、未婚生育、子女众多、中介拉拢、偿还债务等。2)时间演变上,犯罪年变化可划分为稳序低发,快速增长、持续高发,平稳下降3个阶段;月变化上出生和出卖时间呈现同步变化趋势。3)空间分布上,呈现以“四川―山东―福建”为核心的“三源”拐出,以“山东―福建”为核心的“南北两汇”拐入的空间格局;迁移路径上,总体呈现“西南源区省际拐出,南北汇区省内流动”的特征,省际迁移多在利益驱动下由拐卖犯罪集团主导,省内流动多因满足买卖需求由临时一次性结伙犯罪形成。4)亲生亲卖犯罪主要受背景因素、先前经验和情景诱导的综合影响,由潜在犯罪人在决策评估“收益-成本-风险”后作出有限理性选择。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取的2008―2022年跨国拐入安徽省的拐卖妇女犯罪案例数据,综合运用空间分析等方法,分析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的群体特征、时空分异和形成机制。结果表明:1)群体特征差异显著,其中作案人以31~50岁的青壮年男性为主,文化水平较低,且以汉族、苗族居多;被害人主要来自越南,且以介绍工作赚钱为由被拐骗为主,案发后多被遣返原籍或自愿留下;收买人主要为适婚年龄的单身男性及其父母,文化水平多为初中及以下。2)时间演变上,安徽省跨国拐卖妇女犯罪整体呈“峰”型变化趋势,经历波动低发—起伏增长—急速回落3个阶段,发生态势主要受人口政策、打拐力度、网站平台发展等因素的影响。3)空间分布上,拐出地主要为越、缅、柬、老4国和云南、广东、安徽等省份;中转省呈弧状分布,中转市“邻界”特征显著;拐入地集中在皖北和皖中,其中拐入市呈“南北平行双弧”向东辐射扩散,拐入县则呈皖北散状点型与皖南“抱团式”的差异空间格局,地理邻近选择倾向明显,且拐入县呈“单片―扩散―汇聚”的热点变化趋势;拐卖路径上,形成“越南―云南省文山州―马鞍山市含山县”和“柬埔寨―江西省景德镇市―合肥市庐江县”等主要路径,呈现“邻国拐出―边境/内陆中转―多地拐入”的“源―流―汇”路径通道。4)拐出地和拐入地之间的推拉效应为该类型犯罪的发生提供动力,促进作案人、被害人、收买人三方与拐出地、中转地、拐入地三地之间产生交互和耦合作用,促使犯罪路径的形成。
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线上访谈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聚焦拐卖犯罪人,解析河北省拐卖犯罪的多维特征与形成机制。研究发现:1)拐卖犯罪人男性多于女性,犯案年龄以30~45岁为最;犯罪人的受教育水平较低,小学和初中学历占比过半;拐卖妇女、儿童的作案人占总犯罪人的79.8%;67.5%的犯罪人受到监禁矫正,获刑10年以上的仅占7.2%。2)河北省拐卖犯罪发生时间的年际变化呈“倒勺状”,分为增长期、波动期和减少期3个时期;案件审理时间则表现为“单峰型”,峰值出现在2014年。3)拐卖犯罪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两热一冷”的空间格局,集中分布在冀南地区和滇桂交界;受害人分布更加集中,被拐儿童集中在冀南地区,被拐妇女则集中在冀北地区;河北省已形成邯郸市与“衡水—邢台—石家庄”内流、“冀南—鲁西”拐出、“川滇桂黔—冀南”国内拐入与“朝鲜—冀北”跨国拐入等主要犯罪路径。4)河北省拐卖犯罪的发生受地理区位、经济发展、传统观念、教育水平、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且,由于河北省内部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南北不同地区拐卖犯罪的形成也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地理区位下差异化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在推拉相互作用下,形成河北省模式化的拐卖犯罪路径与独特拐卖犯罪地域网络。
拐卖犯罪的时间跨度长、社会危害性高,会对受害者造成一生的记忆创伤。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极易受到拐卖犯罪的侵害。早前拐卖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学和社会学领域,基于地理学视角的研究起步较晚,且缺少针对犯罪高发区云南省的研究。为此,文章基于公益平台“宝贝回家”网站的数据资料,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等方法,从未成年受害群体视角探究云南省拐卖犯罪的时空格局及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来自乡村的被拐未成年人占总体的77%,从乡村拐入乡村的拐卖数量最多;同时,被拐未成年人整体趋于低龄化,呈现较强的低龄男童偏好以及大龄女童偏好。2)1958—2019年云南省拐卖未成年人数量在时间上呈现“倒V型”波动特征,高发期为1994—2005年,其时间演变受特殊历史事件、国家政策和打拐活动等的影响。3)空间上,云南省东部犯罪总量较高,扩散速率较快,其中曲靖、昆明、昭通为热点区域;县域尺度上,官渡区、昭阳区、盘龙区、西山区、五华区、镇雄县、宣威市的被拐未成年人数量占总数的49.5%;同时,过半案件发生在居住场所附近,封闭式公共场所附近案件发生量最少。4)影响因素上,自然因子对拐卖犯罪的影响力度最小,人口因子对犯罪快速增长期影响显著,社会和经济因子对犯罪高发期和低发期的作用显著。
以拐卖犯罪的重灾区也是典型拐出源区的西南地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为研究区,利用2008—2020年中国裁判文书审判数据,综合运用文本分析、数理统计、空间分析和负二项回归检验等方法,探索西南地区拐卖犯罪的时空分异与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时间分布上,拐卖犯罪整体高发于2009—2014年,呈“三峰两谷”波浪形变化,“三峰”出现于2009、2012与2014年,而于2010和2013年出现“两谷”;最高发月份为12月,拐卖妇女次高发月份集中在3、6、7、9月,而拐卖儿童次高发月份为5、7、8、9月。2)空间分布上,拐卖犯罪呈显著的“东南—西北”轴线状分布,与川渝、云贵交界线高度吻合,省际交界区域是热点地域;省域空间分布以云南省为最,重庆市最次;微观地点多发生在人流量大的医疗、车站等场所以及乡村住宅附近。3)拐卖犯罪案发量受人口性别比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正向影响,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少年儿童抚养比和客运量具有负向影响;其中,人口性别比、客运量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对拐卖妇女犯罪影响更大。最后,基于影响因素分析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预防机制、强化打击机制3个方面提出防控治理对策。
文章聚焦于中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发省份广西,整合公益平台“宝贝回家”数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拐卖犯罪案例,以及基于搜索引擎获取的历年新闻报道的重特大拐卖案件等多源数据资料,运用数理统计、案例分析、空间分析等方法,多维度探究广西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时空格局及形成机制。结果表明:1)犯罪人以男性为主,集中于20~55岁年龄段,受教育程度较低,团伙特征明显;被害人以男性婴幼儿为主,在年龄上表现出低龄高峰(婴幼儿)和大龄次峰(妇女)的“双峰”特征;收买人文化程度以初中及以下为主,职业以农民或无业居多。2)犯罪的年际变化整体呈现“沙丘”型变化趋势,分为低发期、高发期、中高位波动期和持续下降期4个阶段。3)市域尺度下,被拐未成年人数量与该市人口数量普遍呈正相关;拐卖路径上,拐出路径整体呈现“以桂为源,粤闽及华北为汇”的格局,拐入广西的路径以“周边邻近拐入和跨境中转拐入”为主,性别对拐卖路径分异影响较大,男童主要被拐入闽粤,区域相对集中,女童主要被拐入粤闽桂冀鲁,分散度较高。4)特殊的地理区位造就独特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在各种推拉力的综合作用下,造成广西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与扩张,最终形成独特的广西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网络。
拐卖儿童犯罪屡禁不止,备受社会和学界关注。地理学视角下的已有研究多注重宏观区域定量分析,缺少基于寻亲成功案例聚焦被拐儿童的微观定性分析,尤其对被拐儿童记忆空间与记忆地图的探究不足。文章基于从“宝贝回家”公益平台提取的典型案例,综合运用文本分析、认知地图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探索寻亲成功的被拐儿童记忆地图模式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被拐儿童记忆内容由地方性知识、家庭性知识和个体性知识3部分构成。其中,地方性知识包括儿童家乡的自然物理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要素;家庭性知识包括儿童原生家庭成员信息、亲缘关系等要素;个体性知识包括儿童自身体貌特征、失踪时穿着等要素。2)被拐儿童记忆空间形成于其日常活动空间,是地理空间与人文情感的结合;随着儿童年龄增长和时代变迁,儿童记忆空间要素产生变化,形成不同阶段不同时代的独特个体记忆,儿童生活环境的变化易塑造混合复杂的记忆空间。3)被拐儿童记忆地图根据其记忆内容及记忆要素类型分为多要素混合式记忆地图(依托多种感官、多要素定位家乡区域)、空间化布局式记忆地图(即手绘完整地图,具有空间性和尺度性)、单要素主导式记忆地图(即以地标和地名为关键要素)3种模式。4)儿童对其日常活动中频繁接触的场所会留下较为深刻印象,家乡环境中独特形状的道路、水域更易使儿童产生记忆,成为寻亲过程中的重要促进因素;地名、方言、习俗组合与地名、地标组合成为寻亲成功的关键要素组合。
基于1985—2020年的321个副部级及以上犯案官员信息,综合运用数理统计与空间分析方法,分析职务犯罪者的社会人口学特征、犯罪行为的时空分异与关联网络,探讨犯罪发生的原因机制并提出防控对策。结果表明:1)职务犯罪者男性远多于女性,初犯者以中青年为主,落马时多为中老年,犯罪类型以贪污、受贿为主,主要涉及能源行业与国企、事业单位。2)在时间上,初次违纪违法年份集中于1988—2008年,呈现“高位波动,集中三峰”特征;“落马”人数呈现“四峰两组,先小后大”态势,2011年后呈陡崖式上升,与社会经济变化和反贪腐力度有关。3)在空间上,职务犯罪者籍贯地多分布在华北、华东、华中,且于山东、江苏、上海、天津、北京和河南、吉林、黑龙江部分地区出现热点;任职地集中分布在华北和华东华中的部分地区,在京津冀、山西出现热点与大量集聚,在河南、四川、重庆、广东存在部分集聚;任职地变化的犯罪者多为迁移至北京直至落马,也有36.57%的犯罪者落马时在其籍贯地工作;职务犯罪者犯罪行为的辐射效应呈现地缘关联和“熟亲信”纽带,形成具有个体生命轨迹特点的“移动犯罪网络”。4)职务犯罪的发生可用公共选择等理论进行解析,是犯罪者根据自身条件与外部环境进行犯罪成本与收益比较后的决策行为,亦可从人-时-空方面进行综合防控治理。
基于2014—2020年中国50 094份非法采伐犯罪的刑事一审判决书,运用空间自相关分析与地理加权回归模型,探究中国非法采伐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驱动因素。结果表明:1)非法采伐多发于胡焕庸线东南侧,集中在云贵高原东南边缘、巫山―雪峰山沿线、武夷山脉―南岭沿线、大别山沿线、长白山沿线等地区;2)受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上述高发区域的非法采伐特征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3)非法采伐具有较强的空间集聚效应,相同地理分区内相邻地市非法采伐在空间上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但不同区域间又呈各异的空间集聚特征,其中西南与东南地区主要呈高-高集聚态势、西北与华北地区为低-低集聚,东北地区与长江沿线地市则不显著。4)不同影响因子在空间上对非法采伐的驱动作用各异,其中自然禀赋是非法采伐产生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区域随着城市化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能够有效抑制非法采伐的发生。